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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欢乐颂》发布声明打击网络侵权盗播

时间:2016-05-05 17:25:34 来源:国华娱乐网 编辑:
  近日,大火的电视剧《欢乐颂》于5日下午发布联合声明,打击网络侵权盗播。声明中指出:经监控发现,网络上出现了大量以“《欢乐颂》全集”、“《欢乐颂》未删减版”、“《欢乐颂》完整版”命名的侵权播放链接及下载地址信息,上述侵权内容多存在于知名自媒体平台、社交网络媒体、主流搜索引擎、云存储网盘、下载软件中,且已通过上述平台进行了较大范围的传播。出品方表示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严重版权侵权,“对此,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、飞狐信息技术(天津)有限公司将不遗余力追查到源头,绝不姑息。”声明发出后,大批剧迷和网友纷纷转发和留言支持打击盗版。
 


下面是声明原文:
 
  电视剧《欢乐颂》打击网络侵权盗播的媒体联合声明
 
  近期,由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摄制的电视剧《欢乐颂》在全国授权卫视及网络平台热播,获得了良好的观众反响和市场反馈。但与此同时,经监控发现,网络上出现了大量以“《欢乐颂》全集”、“《欢乐颂》未删减版”、“《欢乐颂》完整版”命名的侵权播放链接及下载地址信息,上述侵权内容多存在于知名自媒体平台、社交网络媒体、主流搜索引擎、云存储网盘、下载软件中,且已通过上述平台进行了较大范围的传播。就此,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联合飞狐信息技术(天津)有限公司代表本剧版权方公开发表媒体严正声明如下:
 
  《欢乐颂》系由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、山东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电视剧作品,飞狐信息技术(天津)有限公司经版权方授权,享有本剧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。任何未经飞狐信息技术(天津)有限公司书面授权的网络传播、下载、贩卖行为,均构成对本剧版权权益的严重侵犯。这种在各大主流互联网平台公然、肆意侵犯热播电视剧作品,甚至借助网络平台销售、传播尚未播出剧集内容的行为,不仅给电视剧版权人造成了巨大损失,同时,更是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蔑视与践踏,对文化传媒市场秩序也将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。
 
  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、飞狐信息技术(天津)有限公司对此进行强烈谴责。前述侵权信息的发布者、传播者已构成版权侵权,对此,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、飞狐信息技术(天津)有限公司将不遗余力追查到源头,绝不姑息。与此同时,各大自媒体平台、社交网络、主流搜索引擎、知名下载软件作为中国重要的信息网络内容和服务提供平台,拥有亿万用户,有责任就本网站/平台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审核和监管,并应当承担与其市场影响力相适应的义务和责任,不仅应按照权利人的要求对侵权内容予以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,亦应就知名热播作品在本平台的显著侵权情况进行自查自纠,不应使得网络平台成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温床。
 
 
  为充分维护本剧版权方合法权益,飞狐信息技术(天津)有限公司法务团队已经针对前述侵权行为开展了一系列维权行动,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实时监控、侵权证据保全、发送侵权警告函等,同时不排除后续继续采取提起民事诉讼、向国家广电及版权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乃至刑事举报、控告等一切必要的法律行动。在此,我们也欢迎广大网友、观众、媒体积极举报(本剧侵权举报专用邮箱sohutv-legal@sohu-inc.com)针对该剧的侵权行为。
 
  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成果、规范和维护知识产权保护环境,是影视传媒产业市场繁荣的基本要求,也是影视制作单位能够持续为观众带来优秀作品的重要保障。在此感谢大家对《欢乐颂》的喜爱和支持,同时倡议社会各界抵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,携手整肃市场环境。
 
  特此声明。
 
  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 飞狐信息技术(天津)有限公司
 
  2016年5月5日 2016年5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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