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国好声音》版权纷争又有新进展,前日唐德方面申请行为保全,北京知识法院裁定灿星停用《中国好声音》名字。昨日,灿星方面宣称,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表示,Talpa及唐德均无权禁止灿星使用《中国好声音》。
唐德于近日向北京知识法院申请行为保全,最终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,责令灿星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、推广、海选、广告招商、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“中国好声音”、“the Voice of China”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。对于北京知识法院最终裁定,责令灿星停用《中国好声音》名称,灿星制作副总裁、“好声音”宣传总监陆伟也第一时间对事件作出回应,“我们会向法院提出行政复议,并等待复议的最终结果。”唐德影视品牌宣传总监毛哲接受记者采访时也随即回应称,“法院在裁定中也说了,申请复议不影响裁定的执行。”
昨日(22日),事件又有新进展,灿星方面表示,6月22日中午,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针对5月6日Talpa向该仲裁庭提交的《宣告式救济和禁制救济申请书》,基于6月12日全日的香港聆讯,作出明确裁决:驳回Talpa对其拥有“中国好声音”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的宣告要求,驳回Talpa对临时禁制SCML/梦响(以及通过其临时禁制灿星和浙江卫视)使用“中国好声音”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(以及制作新节目)的救济请求。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同时明确表示,允许灿星制作的《中国好声音》节目于今年7月在浙江卫视按原名播出。随后,记者联系了唐德方面,唐德影视品牌宣传总监毛哲表示还不清楚消息来源,“这是两个独立的案子,首先香港司法体系与内地司法体系有差别;其次两个官司的原告、被告都不同,是两个独立案子。而且,即便香港仲裁机构做出这个决定,也不意味着最后的仲裁结果会支持灿星方面,大家要看他们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是什么。大家应该记得,今年初香港仲裁机构还曾发过禁令,禁止灿星在内地继续做新一季的《中国好声音》,估计是他们认为不用重复发禁令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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